监理学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齐齐哈尔市建设监理协会。

  第二条  齐齐哈尔市建设监理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由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繁荣建设监理事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监理水平,为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发展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社会团体登记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合意大街48号(合意小区4#楼)。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本协会是政府部门对建设监理行业管理的助手和参谋,在会员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同时向企业单位传达政府的意图,协助政府部门搞好建设监理行业的管理,热情为会员单位服务。

  第七条  本协会的具体工作任务

  一、组织研究建设监理的理论、方针、政策。研究、提高会员单位的社会地位,确保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建设监理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法规,协助政府监督建筑市场行为。

  三、组织会员交流经验和进行工程监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会员单位的整体素质。

  四、组织工程建设监理信息交流,编辑出版监理刊物资料,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五、建立发展与同行业社团组织的联系,开展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交流合作活动。

  六、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建设监理应用软件,协助会员单位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

  七、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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